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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2025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

栏目:行业资讯 发布时间: 2025-04-15 00:44:03  来源:开云网站马德里竞技赞助商 浏览量: 1

  各辖市(区)农业农村局、财政局,常州经开区农业农村工作局、财政局,局有关处室、局属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以及中央、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市部署,全方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研究制定了2025年市级农业农村专项实施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抓紧组织实施。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聚焦重点任务。各地要紧紧围绕农业农村现代化目标任务,聚焦稳产保供、科学技术创新、产业提升、农村改革、农业安全、美丽乡村和生态文明等重点任务,进一步压实属地责任,加强支农政策落实,以项目实施推动工作任务落实,从源头上加快农业农村专项资金执行进度,确保工作任务高质量完成。

  二、统筹资金安排。按照《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各地要结合本地实际,统筹安排好当年预算资金与往年结转结余资金,盘活存量,用好现量,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各地要逐步细化明确因素法切块下达项目资金的实施条件、补助对象、补助标准、补助方式、实施要求和监管措施等。加强各级项目库建设,要精选一批高质量项目推动各地工作任务落实落地,统筹项目资金保障,避免“临时凑项目”和“资金等项目”的情况发生。

  三、规范项目管理。市级项目管理责任部门和各地要按照项目管理要求,切实履行项目管理职责。市级项目管理责任部门(附件4)要落实项目监管的主体责任,重点抓好政策细化、项目立项、方案批复、检查验收、绩效评价等关键环节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加快任务执行,并按规定加强信息公开。各地农业农村部门要按有关要求组织项目实施,落实区域内项目管理主体责任;财政部门要加快资金拨付进度,抓好项目资金监管。

  四、强化绩效管理。各地要全方面实施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将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任务清单完成情况、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等纳入绩效管理内容,强化跟踪管理和运行监控,全面规范使用市级资金管理平台,按要求及时填报有关数据,努力确保区域绩效目标如期实现。市财政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将根据市专项资金绩效管理工作安排,组织并且开展绩效评价工作,评价结果将直接应用于专项政策调整和资金分配。

  五、加强信息公开。各地要执行好信息公开公示制度,及时将专项实施意见、项目申报指南等政策文件向社会发布,多渠道做好政策宣传解读,使广大涉农主体等准确理解政策内容;做好项目立项、补助对象和补助资金等关键环节和信息公开公示,确保“阳光操作”,接受社会监督。逐步加强项目管理全过程信息调度和资料归档,及时向市报送项目资金安排、项目执行情况等信息。

  六、其他要求。除按照申报指南要求以外的项目,各申报主体须按要求编制项目实施方案,纸质版和电子版1份请于3月15日前报送至市级项目管理责任部门,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方案经审核、公示、批复后下达资金。各项目实施主体按批复方案实施,规范资金使用,如实施内容有重大调整,须提交变更申请,经同意后方可变更。项目完成后,各项目实施主体要形成总结(附件3),包括项目完成和绩效情况、资金使用等内容,各责任管理部门按要求完成对项目的检查验收。项目总结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请于2026年3月31日之前报送至市级项目管理责任部门1份,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支持现代农业发展。突出项目整体理念,坚持以农为主。对列入江苏省重点项目清单、在常州市域范围内建设的在建项目,且在实施期限内未出现被调出的情形,对其涉农领域具体投资内容做支持。推动种植业、渔业、畜牧业绿色化、机械化、标准化、智能化、数字化、农业废弃物处置和资源化利用生产设施设备及配套设施建设;支持农产品加工流通、仓储保鲜、冷链物流能力提升和技术装备升级改造;支持开展农业重点项目推进、创业大赛活动,推进乡村全面振兴和种植布局等规划编制,农业“先建后补”项目具体按照申报指南要求执行。

  支持农业科学技术创新。重点围绕农业产业的主要品种、地方特色品种以及成长性较好的品种,以绿色优质、节本增效、生态循环为目标,开展优良品种的筛选、示范、推广、保护以及相关绿色技术、智能装备或者先进模式的引进熟化、集成应用和示范推广。对近五年内作为第一育成单位自主选育并获得省级以上(含省级)品种审定,并达到推广要求的新品种实施奖补。推动具有示范性、引领性、带动性的农业科学技术创新中心建设。鼓励薄弱环节生产装备(果园、茶园机械化收获采摘装备,设施蔬菜的机械化种植、收获采摘装备,油菜的机械化种植移栽装备)的引进和试验示范,兼顾核心区的“宜机化”改造等基础设施建设,具体按照项目申报指南执行。支持国家观赏竹良种基地建设。

  支持农产品品牌提升。塑造全市农业品牌集群统一形象,以“常字号”为核心推动全市农业品牌建设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支持参加中国农产品国际交易会、中国茶叶博览会,以及省级各类展会、推介会等活动;支持常州红茶(老白茶)、常州大米、长荡湖大闸蟹等市级重点农产品品牌建设,开展中国农民丰收节金秋消费季“土特产”集中推介、品牌专场推介、品牌宣传与推广、电商直播带货等品牌提升活动;支持天目湖白茶、金坛雀舌、阳湖果品、焦溪翠冠梨等区域公用品牌建设与提升;支持田园农旅线路、乡味农家菜、特色农家餐饮、网红打卡村景等项目建设,推动农文旅深层次地融合发展;支持农业农村招商引资品牌活动,联动跨部门招商,统筹招商政策,制作项目汇编,规划走访计划,举办招商推介会;具体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执行。支持三农成果宣传展示。

  支持智慧农业建设。按照《全国智慧农业行动计划2024-2028年》要求,促进数字技术、智能装备和数据要素在粮食种植和设施栽培等产业数字化转变发展方式与经济转型中的运用,推进现代种养业智慧服务能力提升。支持开展智慧种植园区、智慧渔业园区、农业绿色发展监测等建设,提升农业农村信息化监管和服务水平,具体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执行。

  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按照“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要求,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等重点区域为重点,切实快速推进高标准建设,努力实现高标准农田规模化、生态化、智能化、宜机化、景观化。按照“退水不直排、肥水不下河、养分再利用”原则,结合高标准农田建设,因地制宜开展农田排灌系统循环生态化改造试点建设。在丘陵山区选择具有示范性项目,实施管道灌溉、喷滴灌、智能化一体泵站等先进的技术实现精量灌溉、自动化控制,切实解决丘陵山区灌溉难题。支持开展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

  支持高标准农田建设管护。落实管护责任,对在全市永久基本农田中已建成的高标准农田进行管护保养,包括项目区内田间道路、灌溉和排水、公示牌、警示标记等设施。健全完善耕地质量监测,保障市级耕地质量监测点正常运行,完成年度监测任务。

  支持市级现代化高标准农田示范区建设,统筹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与乡村片区整治更新试点工作,推动高标准农田建设全方位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全区域提升,现代农业产业全链条升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全场景呈现。

  支持水稻田生态补偿。加大生态建设保护力度,建立水稻田生态补偿机制,对当年度镇(街道)范围内单一主体机插水稻面积在50亩及以上的实际种植者进行补贴,切实稳定水稻种植培养面积。具体按照《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常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常州市水稻田生态补偿实施意见的通知》(常农发〔2024〕85号)执行。

  支持粮食单产提升丰产方建设。支持粮食生产重点村开展粮食单产提升丰产方建设,挖掘粮食周年增产潜力,促进大面积均衡增产,提高全市粮食周年生产水平。

  支持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测试能力,完成年度本市各类监测任务,加强风险监测及各类风险隐患排查工作,重点保障水产品专项整治,提升市级农畜水产品检验测试能力和风险监测能力,对重点场所水产品经营户开展抽检,做好区、镇、村检测体系支撑保障。加强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管理,巩固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能力建设。支持推广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对认证(定)的绿色食品、有机食品进行奖补。支持《常州市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规范》立法工作。

  支持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建立健全由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回收点和县(区)级农药包装废弃物、废旧农膜收集贮存点构成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和废旧农膜回收网络体系。

  支持秸秆离田综合利用。鼓励开展秸秆离田作业,因地制宜开展秸秆“五化”利用,推进秸秆收储点位建设,逐渐完备秸秆收、储、运、用体系建设。

  支持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开展动物疫病监测、消毒灭源,强化动物防疫和应急管理,加强动物疫病预防、控制、净化和无疫小区建设,支持对国家级无疫小区建设的奖补。支持养殖和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保障无害化处理体系正常运维。

  支持小麦赤霉病等重大病虫害防控。开展小麦赤霉病等重大病虫害监测防控,包括采购高效防治药剂、绿色防控产品、生物农药、专业化统防统治服务组织补贴,以及病虫害监测上报等,遏制重大病虫害暴发流行成灾,减少粮食损失。

  支持农村集体经济高水平质量的发展。提升农村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全面加强农村集体资产监督管理,持续做好农村集体资产年度清查。支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因地制宜多渠道探索集体经济发展路径,创新运营机制,鼓励村村联合、村镇联合、镇镇联合或组建经营实体实施抱团发展、跨村发展,具体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执行。支持茅山老区乡村振兴帮促行动,由溧阳市、金坛区统筹实施村集体增收项目,项目资产及收益按股份确权到老区经济相对薄弱村。

  支持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支持各地有序推进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试点,按照“大稳定,小调整”的原则,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绝大多数农户承包地总体顺延、保持稳定。

  支持农村宅基地“三权分置”改革。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乱占耕地(住宅类)专项整治、宅基地基础数据补充登记调查、宅基地政策宣传和相关业务培训等。在农村新建居住小区中开展光伏绿色能源应用试点,加强光伏场景应用和农村住宅微电网运行模式探索,具体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执行。

  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重点村建设。按照常州市村庄人居环境整改治理建设标准,提升村庄环境面貌,培育一批村庄环境整改治理工作成效显著、长效管护机制好、群众满意度高和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自然村。对达到农村人居环境整改治理建设标准的自然村予以奖补,具体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执行。

  支持农村公厕建设。加快改造提升农村老旧公厕,鼓励建设达到市级示范标准的农村公厕,同时也加强日常管理,使全市农村公厕形成布局合理、数量充足、设施完善、干净适用、管理规范的农村公共厕所服务体系,对新改扩建农村公厕分类进行奖补。具体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执行。

  支持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建立健全农村河道、道路、绿化、保洁、公共设施“五位一体”综合管护体制机制,常态化开展村庄清洁行动,不留死角盲区,引导农民群众逐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加强农村人居环境长效管护督查考核。

  支持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建设。按照《常州市宜居宜业和美乡镇(街道)建设评价指标体系》和《常州市宜居宜业和美示范村(社区)建设评价指标体系》要求,推动建设一批市级宜居宜业和美乡村重点镇、重点村,并按要求做奖补。具体按照项目申报指南要求执行。

  支持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支持对口帮扶市、县发展现代农业、消费帮扶等项目,加强两地农业农村合作交流和产业对接,做好品牌宣传、产业推介、农副产品展览展销等活动,组织并且开展两地交流互访和干部培训,助推安康市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进乡村全面振兴。支持茅山老区薄弱村实施产业增收和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加强富民强村帮促行动和村企联建力度,选择部分村开展中草药茅苍术种植试点。支持开展乡村振兴主题宣讲活动、软科学课题研究以及乡村振兴考核和数据调查工作。

  支持农民体育运动及工作推进。根据《常州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文件精神,广泛深入开展“亿万农民健身活动”,日常开展农民体育运动相关工作,推动我市农村体育事业蓬勃向上发展。

  (一)资产金额来源。项目总投资(入)资金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资金万元,省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市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县级财政补助资金万元,实施单位自筹资金万元。

  (备注:由项目实施单位总结填写并盖章,辖市、区农业农村部门盖章确认,同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支持省重点项目、农产品加工及流通能力提升,开展农村创业创新工作、农业农村重点项目、乡村全面振兴和种植布局规划

  支持省级以上重点展会活动、市级重点品牌培育、县(区)级区域公用品牌建设、农文旅融合发展项目

  支持推广发展绿色优质农产品、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建设、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立法和重点场所水产品抽检

  支持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强化动物防疫和应急管理、开展无疫小区建设。

  支持开展农村宅基地改革试点、农村新建居住小区中开展光伏绿色能源应用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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