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海洋能开发利用技术和成果整体水平迅速提升,区域布局和产业链条已现雏形,正引起国际社会的广泛关注。全球能源结构变革,为海洋能发展提供了广阔的发展空间,海洋强国、“一带一路”等国家战略的提出,为海洋能发展和我国开展海洋能国际合作带来了重要机遇。 海洋能是一种蕴藏在海洋中的可再次生产的能源,最重要的包含潮汐能、潮流能、波浪能、温差能和盐差能。近年来,随着海洋强国战略的深入推进,沿海及海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为海洋能发展提供了稳定而广泛的市场需求。 为谋划布局好“十三五”期间海洋能工作,国家海洋局、国家能源局、科技部等相关部委相继启动“十三五”海洋能战略研究工作。目前,《海洋可再次生产的能源发展“十三五”规划》已完成初稿编制,并将尽快出台。 我国在1958年、1978年、1986年和2004年分别开展了四次较大规模的全国海洋能资源调查。2004年,由国家海洋局组织的“我国近海海洋综合调查与评价”专项首次对我国近岸海域潮汐能、波浪能、潮流能、温差能、盐差能、海洋风能资源做全面普查。 中投顾问发布的《2016-2020年中国海洋能行业投资分析及前景预测报告》显示,我国近海的潮汐能、潮流能、波浪能、温差能、盐差能的理论潜在量约6.97亿千瓦,技术可开发量约0.76亿千瓦。其中,温差能资源所占比重最大,约占海洋能总量的52.6%,开发利用技术成熟度较高的潮汐能、潮流能和波浪能共占31.1%。总体上看,我国海洋能资源总量丰富,种类齐全,分布范围较广但不均匀,其中潮汐能和潮流能富集区域主要分布于浙江、福建、山东近海,波浪能富集区域主要分布于福建、广东近海、温差能富集区域主要位于我国南海海域,盐差能主要位于各河流入海口。 “十二五”期间,国家和地方层面出台了数十项涉及到海洋能的各级规划,与此同时,在国家海洋局、财政部联合推动下,中央财政从可再次生产的能源专项资金中安排部分资金,设立了海洋能专项资金,从海洋能独立电力系统示范、海洋能并网电力系统示范、海洋能产业化示范、海洋能技术探讨研究与试验、海洋能标准及支撑服务体系等5个方向进行支持,有力地提升了我国海洋能开发利用的整体水平。 目前,我国海洋能技术示范及产业高质量发展正在形成四大产业集聚区。分别是山东威海海洋能综合测试及研发设计产业聚集区、浙江舟山潮流能测试及装备制造产业集聚区、广东万山波浪能测试及运行维护产业集聚区、南海海洋能产业综合示范区。 山东聚集区主要开展波浪能、潮流能等海洋能发电装置的测试、检测、试验与产业化研究;浙江聚集区聚焦潮流能研发技术、装备制造、海上测试以及工程示范;广东聚集区开展波浪能研发技术、发电装置试验、海上测试、示范工程;南海聚集区则主要关注温差能与波浪能综合利用示范。返回搜狐,查看更加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