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对微山县微山岛镇宗波水产品加工厂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抽样单编号XBJ41的“虾螺麻鸭蛋”)核查处置结果的公告。 2023年2月22日,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监督抽检计划要求,委托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对微山县微山岛镇宗波水产品加工厂生产加工的虾螺麻鸭蛋(产品的名字:虾螺麻鸭蛋;商标:/;规格型号:计量称重;生产日期:2022-09-01;质量等级:/)进行抽样检验,经河南华测检测技术有限公司检验山梨酸及其钾盐(以山梨酸计),苯甲酸及其钠盐(以苯甲酸计)项目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检验报告编号:A7C。 2022年3月30日,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不合格检验报告后,立刻启动核查处置工作。2022年3月30日,微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向微山县微山岛镇宗波水产品加工厂送达了产品《检验报告》(报告编号:A7C),由该单位负责人朱宗擘签收。同时执法人员对该单位做了现场检查,在该单位现场未发现存有生产日期为2022年9月1日的“虾螺麻鸭蛋”产品,该单位负责人称该批次产品已销售完毕。执法人员对该单位生产销售等情况做了证据固定,并立案开展调查工作。该单位于2023年3月30日收到不合格报告当天发布了食品召回通知。 微山县微山岛镇宗波水产品加工厂负责人确认签收了“虾螺麻鸭蛋”产品《检验报告》(报告编号:A7C)及《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结果通知书》,对检测结果无异议,不申请复检。 经查,该单位共生产上述批次“虾螺麻鸭蛋”产品480枚,成本价格为1.1元/枚,销售价格为1.3枚/元,产品已全部销售完毕,没有剩余存货。该案涉案货值金额为624元,违法来得到的624元。 微山县微山岛镇宗波水产品加工厂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及第八条第二款规定。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行使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第十一条第(六)项之规定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来得到的人民币陆佰贰拾肆元整;处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微市监处罚[2023]22-1-004号。 按照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要求,微山县微山岛镇宗波水产品加工厂进行了原因排查,该单位生产的基本工艺配方未有过更改,配方就是食用盐和泥,产品也从未出现过不合格情况。目前该单位在分析原因基础上,举一反三,严格生产过程控制,在生产工艺流程中,严格进货查验把关做好索票索证,严格把控生产的基本工艺程序,确定保证产品符合规定标准要求,保证众多购买的人吃得放心。